职权名称
批准授予二、三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
编码
120116JTJQR15002
类型
行政确认
法定依据
1.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)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将二级运动员、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,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。
2.《天津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津体训字[2014]07号)“第二章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天津市体育局由本行政区域内一级、二级、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权”;“第二章第五条 天津市体育局授予滨海新区体育局为二级、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单位”。
实施机构
区教体局(体卫艺室)
管理权限
无
管理权限说明
区级权限
运行流程
受理申请—审核公示—发布决定—下达证书
责任事项
1.公示实施细则及解答政策;
2.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(不受理的告知理由)申请,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;
3.组织论证审查;
4.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;
5.下达运动员等级证书。
监督方式
部门电话:66897226
邮箱:bhjtjjcc@tj.gov.cn
来信来访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区教体局
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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