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准授予二、三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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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权名称

批准授予二、三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

编码

120116JTJQR15002

类型

行政确认

法定依据

1.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)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将二级运动员、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,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。

2.《天津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津体训字[2014]07号)“第二章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天津市体育局由本行政区域内一级、二级、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权”;“第二章第五条 天津市体育局授予滨海新区体育局为二级、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单位”。

实施机构

区教体局(体卫艺室)

管理权限

管理权限说明

区级权限

运行流程

受理申请—审核公示—发布决定—下达证书

责任事项

1.公示实施细则及解答政策;

2.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(不受理的告知理由)申请,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;

3.组织论证审查;

4.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;

5.下达运动员等级证书。

监督方式

部门电话:66897226

邮箱:bhjtjjcc@tj.gov.cn

来信来访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区教体局

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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